汕头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简介
发布时间:[2016/3/16]

汕头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简介

全校同学:大家好

我校学生(不含医学院)参加门诊和住院两种医疗保险,由于保险索赔事项手续较多,准备资料要准确,为使同学们对医疗保险更加了解,特向同学们做一介绍。

.门诊医疗商业保险

门诊保险,学校为学生缴费按30//年向保险公司投保。保险金额:身故保险金额10000元,意外或疾病门诊医疗保险金额1200元。保障范围:普通门诊可按检查费每天200元、药费和治疗费每天20元报销。指定门诊:门诊治疗医院是汕头大学校医院,因疾病需到汕大所属附属医院医治,要汕大校医院同意并开转诊单。保险期限:当年91日至次年831日,超过一年期限者不予报销,寒暑假发生门诊费用不予报销。

详情可查阅:汕大主页-在校学生-新生入学指南-生活篇-医疗保健。

 

门诊医疗索赔报销程序

1、被保险人索赔相关资料由各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收集,每星期三(节假日、寒暑假暂停)上午8001130,下午230500送交校医院313办公室审核。保险公司每月到校医院接收索赔资料一次(寒暑假暂停),保险公司需20个工作日完成赔付手续,赔付金由校财务处转入学生银行帐户,到学生账户约需一个月。需要说明:赔付金经过保险公司审核-转到银行-转到财务处-转到学生账户,中间环节多,所以时间较长,这样能够确保学生收到赔付金。如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学生,没有监控,无法保障每笔费用都能进行赔付,并且不能确认赔付金是否转到学生账户。

申请门诊医疗赔付时,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发票原件、病历,病历封面须填上身份证号码、学号,检查检验报告,病历和检验单可提交复印件。不在校医院就诊的须提供校医院转诊单。以上资料不全、发票有涂改、病历不按要求书写、没有转诊单等保险公司均不予赔付。

2、申请赔付的医疗费收据等凭证由保险公司存档。如属保险公司拒付的申请,有关单证返还给学生所在班级的生活委员。医疗费用指在保险公司认可的校医院、附属医院包括附一、附二、肿瘤医院和眼科中心就诊的手术费、注射费、药费、检查费。寒暑假发生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,超过一年时限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。

 

.汕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
主要是住院保险。参保学生个人缴费120/年,保障范围: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在汕头社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。正常上课时间段须在汕头社保定点医院住院,住院出示身份证即可按比例直接报销,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63%,大病住院费用最高支付50万元。寒暑假可在汕头或外地社保定点医院住院。随家庭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,住院报销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

详情可查阅: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页:  http://csi.shantou.gov.cn/

咨询联系电话:学生医保办   86502652

 

附件:
汕头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简介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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